▲婦人載孩子還酒駕。(圖/記者林悅翻攝)
社會中心/台南報導
做了最壞的示範!台南永康區一名33歲的高姓婦人,1日騎車載著2歲兒子,行經永大路和永明街交叉路口時,突然自摔倒地,兒子還被壓在機車下大哭,旁邊還散落啤酒罐,附近民眾見狀趕緊上前幫忙並報警,2人身體多處擦傷,所幸沒有生命危險,警方到場後,對她進行酒測,酒測值竟高達1.03。
高姓婦人1日下午16時24分騎車載著2歲兒子,行經永大路和永明街交叉路口的超商前,因精神不濟自摔,自己和小孩分別臉、手腳擦挫傷,小孩滑出還一度被壓在機車下,額頭有流血不停大哭,但她趴在地上無力救孩子,散發濃濃酒味,旁邊還散落著喝過的啤酒鋁罐,疑似邊騎車邊喝酒,附近民眾見狀趕緊上前幫忙並報警,其中特搜義消蔡明展等人剛好路過,趕緊幫忙清洗傷口。
高姓婦人和孩子送醫之後沒有大礙,警方1小時後對她實施酒測,測得酒測值為1.03毫克,明顯觸犯公共危險罪,全案將依公共危險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也已經做了最壞的示範。
對此警方表示,駕駛人酒後駕車,經酒精濃度測試檢定超過規定標準如載有未滿12歲之兒童,除罰鍰外,駕照吊扣期間加重為2年;因而肇事且附載有未滿12歲兒童之人者,按其吊扣駕駛執照期間加倍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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