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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台南飛雁新村開發案 市府、遠雄解約 – 我是在地人

〈南部〉台南飛雁新村開發案 市府、遠雄解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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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康 #台南 #自由時報


2019-06-12

〔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遠雄飛雁新村開發案,因老樹與大湖文化遺址保留引發爭議,經市府與遠雄協調,終於簽訂終止契約協議,國防部與市府已於五月底返還土地價購金、履約保證等共五億餘元,土地也歸還給國防部,未來該地如何利用,市府將與國防部協商。

該地如何利用 市府將與國防部協商

市長黃偉哲表示,以都市發展立場,希望未來有好的活化運用,但畢竟目前土地屬國防部所有,未來是否低限度開發或做為文化公園,將與國防部協商。

原公辦都市更新 遠雄得標擬蓋大樓

飛雁新村基地鄰近永康區奇美醫院,總面積約三.五公頃,土地所有權屬國防部,二○一○年國防部委託台南市政府進行公辦都市更新,二○一三年由遠雄建設公司以廿億九千萬元得標,遠雄原規劃興建十一棟廿五至廿九層高樓大廈,引發該地大湖文化遺址與老樹保護爭議,估計超過一八○棵老樹將被迫移植。

內有遺址、老樹 開發案未審查通過

經公民團體呼籲搶救,二○一四年,當時主政的市長賴清德勘查後要求停建並進行文資調查,審議結果擴大區內歷史建築「傳原通訊所」的登錄範圍,市府同時舉辦公民決策城鄉論壇,南市都委會對於遠雄開發計畫亦未審查通過,遠雄向國防部、台南市政府提出賠償,經多年協商,終於在今年解套。

遠雄提出賠償 經多年協商終於解套

南市都發局表示,今年三月中旬簽訂終止契約協議,包括國防部的土地價款四億多元,市府部分則有歷史建築修復四千五百萬元、專案管理費六百萬元、履約保證金四千多萬元,共五億餘元,五月底已完成還款;至於遠雄提出九千萬元規劃設計費的損失,大家協議另以法律途徑解決。

飛雁新村土地等於是跟遠雄建設公司「完全沒關係了」,至於後續處理,都發局表示,土地既已歸還國防部,仍要尊重國防部意見,環境維護由該權責單位負責。

                        <p>「傳原通訊所」為歷史建築,外觀已被樹木包覆。(記者洪瑞琴攝)</p>                                <p>飛雁新村土地為國防部所有。(記者洪瑞琴攝)</p>                                <p>飛雁新村內「傳原通訊所」為歷史建築。(記者洪瑞琴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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