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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頭殼newtalk] 近日蝶豆花引起的食安風暴沸沸揚揚,新北市議員張志豪今 (13)日質詢副市長謝政達及衛生局,要求衛生局於一周內針對蝶豆花添加狀況進行全面徹查。衛生局傍晚也發布新聞稿,呼籲食品業者及民眾,目前蝶豆花僅供做色素調色使用,不可入菜或當食品原料食用;即日起將清查全市飲冰品業者使用蝶豆花的情形。
張志豪質詢時,請教副市長謝政達是否食用過相關飲品?謝表示曾喝過,並進一步說明蝶豆花的用途在於染色。張志豪則以新北市食材登錄平台內容登載不實為例,痛批新北市衛生局在食安問題上永遠慢半拍。
張志豪說,蝶豆花用於增添茶飲色澤,但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 FDA)將蝶豆花列在有毒植物資料庫,台南市政府也早在三月就認定蝶豆花有安全疑慮,如果販售會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要開罰;台北市衛生局長黃世傑上周五在議會答詢,也公開建議不要食用,並清查境內飲料店使用狀況,但從上週五新聞露出至今,新北市衛生局卻紋風不動,視食安於無物。
張志豪說,蝶豆花爭議一發生,北市馬上清查境內飲料店,最後共有四家使用;而北市的新聞露出已三天了,新北市衛生局卻毫無反應,就「連副市長都受害了」,衛生局態度卻如此消極,如何保障民眾身體健康?
張志豪也質疑市府的食材登錄平台內容登載不實,怒批衛生局食安管制做半套,只要點選進入餐廳登錄內容,多家餐廳卻僅登入一項商品,就連著名速食店竟然也只有一項炸雞腿,質疑食材登錄平台毫無用處,要求衛生局要積極主動輔導廠商如實登錄,捍衛市民食安。
衛生局傍晚發布新聞表示,依據食藥署說明蝶豆花僅可作為天然食用色素,用於飲料、糕點等食品之調色;基於保障民眾健康,若將蝶豆花用作一般食品原料使用,或入菜直接食用,依食安法第15條第1項第9款規定,須向食藥署申請審查,進行「非傳統性食品評估」,透過毒理試驗及其他安全性相關資料進行安全性評估。
衛生局呼籲所有食品業者及民眾,目前蝶豆花僅供做色素調色使用,不可入菜或當食品原料食用;即日起將清查新北市飲冰品業者使用蝶豆花的情形,以維護市民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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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新頭殼【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