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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22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許姓人妻外遇林姓男子,人妻坐上小王林男座車,許女的丈夫發現、尾隨到摩鐵,許夫報警在摩鐵外等候1小時餘,待林男開車載許女欲離開摩鐵時攔下。警方進入房間採證,床單鑑定出有林男精液與許女體液混合型DNA,二人被台南地院依妨害家庭罪判處3個月徒刑,均可易科罰金。
2018年8月11日上午10點許,林男開小客車到南市安南區安中路1段附近搭載許女,沒想到被許女丈夫瞧個正著,他對於老婆坐上別人的車心生疑竇,就從後方尾隨林男的車子,一路跟到南市北區一家汽車旅館,眼睜睜看著這輛載著老婆的小客車進入摩鐵內。
許夫懷疑老婆討契兄,但為捉姦要成雙、避免打草驚蛇,只好在摩鐵外等候,並通知警方到場協助捉姦。
直到近午11點半,林男開車載著許女要離開摩鐵,當場被警方與許夫攔下。警方經過旅館人員同意進入林、許兩人入住休息的房間內蒐證,查扣床單、浴巾與毛巾等物證。
警方進入人妻許女與林男休息的摩鐵房間內蒐到物證。圖為示意圖與新聞事件無關。(記者王俊忠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