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南化區3人命案,台南地檢署依家暴殺人等罪嫌起訴,移審台南地院,法官裁定羈押,未禁止接見通信。(圖/記者林悅攝)
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地檢署偵辦台南市南化區北寮民宅3死命案,8日偵查終結,以家暴殺人等罪嫌將兇嫌郭姓男子起訴,案移台南地院,法官以犯罪嫌疑重大,所犯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有逃亡之虞,裁定羈押,但未禁見。
3名死者分別是83歲的李胡婦人,獨居在台南市南化區北寮,隔壁的78歲小叔李姓老翁及其77歲妻子李姓婦人等3人。被告38歲郭男是李胡姓婦人外孫,李姓夫婦是郭男之外叔公、外嬸婆,郭男在107年5月10日18時30分許,在李胡婦人位於台南市南化區住處用完晚餐後,即至隔壁李姓外叔公住處(與李胡婦人住處相同門牌,兩戶間隔防火巷)客廳,與李姓外叔公聊天,隨後郭男見李起身走至後方廚房,竟進入客廳旁之李姓外叔公臥室內,著手搜尋竊取衣櫥內之財物,惟尚未得手之際,即為李姓外叔公發現,李姓外叔公當場責罵郭男,並出手毆打郭男。
不料,郭男不甘遭受辱罵及毆打,竟基於脫免逮捕之準強盜及殺人之犯意,即至屋外其自小客車上,拿取可供兇器使用之鐵錘1支,再返回李姓外叔公住處臥室內,以該鐵錘朝李姓外叔公頭部猛力敲擊數下,至使李姓外叔公倒地不起而不能抗拒,郭男隨即又至上開自小客車上拿取手套1雙並戴上,再返回李姓外叔公住處臥室內,拿取現金新台幣5千餘元,得手後正欲離去之際,適原在屋內之外嬸婆前來查看,見郭男身上沾滿血跡,乃往後方廚房逃跑,郭男因唯恐事跡敗露,竟另萌生殺人之犯意,追至廚房,並以鐵錘朝外嬸婆頭部猛力敲擊數下,致外婆倒地不起。
隨後郭男步出李姓外叔公住處外,又看到外婆李胡婦人對他表示要報警處理並進入屋內,郭男因唯恐事跡敗露,馬上進入外婆李胡婦人住處內,追至廚房持鐵錘朝外婆頭部、胸部猛力敲擊數下,致李胡婦人倒地不起。郭男隨後又另起意行竊,在屋內搜刮外婆所有現金4千餘元,得手後駕車逃逸,並於途中將上開鐵錘、手套丟棄在附近之山坡。
造成李姓外叔公因遭到郭男以鐵錘攻擊,造成頭部鈍傷導致大出血形成低容積性休克而死亡,外嬸婆因遭到鐵錘攻擊,造成頭部鈍傷導致大出血及中樞神經損傷而死亡,外婆則是造成頭、胸部鈍傷形成大出血及血、氣胸而死亡。
5月11日16時許,附近廖姓住戶欲拿青草茶給李胡婦人,因發現其住處大門深鎖,且無人回應,遂請其林姓親戚至李胡婦人住處內查看,才發現李胡已倒臥在廚房地板血泊中,隨即報警處理,員警到場後,再發現李姓夫婦2人亦分別倒臥在住處臥室、廚房地板血泊中。經警循線追查,始查獲上情。
台南地檢署8日依家暴殺人案起訴移審台南地院,經電腦分案後,由刑一庭鳳股林逸梅庭長(受命法官兼審判長)分受,並已於8日上午訊問被告(由台南地院指定公設辯護人辯護)後,認被告嫌疑重大,且所犯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復認有相當理由足認有逃亡之虞,有羈押之必要,故依法裁定羈押(未禁止接見通信)。
台南地檢署指出,因3名死者家屬均不提告!而被害人家屬同時也是被告家屬,身分尷尬!本案承辦檢察官不急於在起訴時求刑,留待審判階段,由公訴檢察官視情況處理。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