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3
〔記者王俊忠、吳俊鋒、黃欣柏/綜合報導〕一份不曾曝光的文件,將讓台南歸仁雙屍案大翻案?被控18年前殺害陳姓女子與目擊者張清木的男子郭俊偉、謝志宏,7年前被最高法院判死定讞,但檢方重新調查後,發現謝志宏曾在警詢時寫下否認犯案的「行蹤交代稿」,但該稿從未出現在偵審卷宗中,加上謝後來的犯罪自白缺少影音紀錄,據此向台南高分院聲請再審及停押謝男,成為繼鄭性澤案後,檢方主動為死囚聲請再審的第二例。
檢為死囚聲請再審第二例
台南高分院指出,目前尚未接獲再審聲請書,收到後將分案審查程序是否合法,若合法再進行實體審理。
台南高分檢檢察官林志峯指出,今年8月他在歸仁分局找到這紙夾在警方專案會議卷宗內、18年來不曾曝光的行蹤交代稿,謝在稿內強調是郭獨自犯案。因警方從未把這份行蹤稿交給檢方,謝自白殺人的警詢筆錄又缺少影音紀錄,加上命案當天謝所穿的衣褲、鞋子與機車都無血跡反應,檢方研判謝志宏可能未參與殺人,因此聲請再審。
歸仁警方表示,檢方確實找到一份以第一人稱寫下的行蹤自白,但因文末沒簽名,目前尚不清楚是誰寫的。至於警詢筆錄缺少影音一事,檢方收件時應會核對證物數目,為何短少令人不解。
2000年6月間,郭俊偉在路上邀得年約18歲的陳姓女子一起出遊,後來陳女反悔,郭竟拿蝴蝶刀逼陳女與他發生性關係,完事後載陳女出門,見陳女仍頻頻要求回家,憤而動手殺人;謝志宏則被控當天也向陳求歡,遭拒後心生不滿,從郭手上接走凶器「補刀」殺害陳女,並與郭一起把騎車經過的目擊者張清木滅口。
由於郭男堅稱謝是共犯,供詞通過測謊,加上法醫鑑定認為張清木的傷勢是兩人所為,最高法院2011年間將兩人判死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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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台南高分院合署辦公的台南高分檢為一名死刑定讞犯聲請法院再審,尋求翻案機會。(資料照,記者王俊忠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