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8 3個月內第6起路塌事件
〔記者王捷/台南報導〕一輛百噸吊車七日上午十時許到南區利南路進行箱涵替換工程時,疑似車身過重,箱涵太舊坍塌,吊車駕駛郭姓男子突然聽到地面傳來「轟」一聲,結果吊車往右傾斜,所幸駕駛無大礙;這是台南在三個月內發生的第六起路面坍塌事件,也是九月以來第三件,密集發生,民眾不禁質疑台南的道路到底怎麼了,為何一再上演「吃車」事件?
拖吊賠償談不攏 市府傷腦筋
這一連串的事件從六月十九日開始,一共六起路面坍塌事件,共有五輛機車、兩輛砂石車及昨日的吊車受害,而昨天這起事件還因吊車賠償問題談不攏,讓市府到昨晚八點多仍無法展開「救援吊車」的行動。
這六起路面坍塌事故要回溯到六月十九日東區林森路車行地下道坍塌,三名路過的騎士栽進洞裡,沒想到隔天安平區又發生坍塌,幸好騎士及時跳開,僅受皮肉傷。
接著在八月十五日,東區崇明十街口突然出現小坑洞,造成機車前輪陷入,雖然騎士受傷但無大礙,之後台南陸續傳出塌陷,但都沒有民眾受傷。九月一日在安南區城西街一帶,一輛十七噸的砂石車陷入坍塌路面,翌日在東區崇明街又有一輛十三噸的砂石車陷入。
業者:市府應簽字保證賠償
昨這輛百噸吊車進入南區,結果路面坍塌,駕駛跳車後沒有大礙,吊車業者粗估大概損失七百萬元,不過更讓市府頭痛的是,由於救援吊車與陷入路面的吊車是同一業者,業者要求市府第一時間白紙黑字簽名、保證賠償,否則不願協助拖吊,但現場水利局官員無法保證,只能要求業者走國賠程序,後來雙方談不攏。
官員:屬國賠程序拒簽字
現場官員向業者說明,這是屬於國賠程序,如要賠償就應該走正常程序,因此不願意簽名。此話一出導致業者不滿,其中一名業者的友人稱,吊車是在道路上行駛出意外,市府應該第一時間負責任,不願負責就找人來抗議,並且給同行知道、讓市府請不到吊車,到晚間一直無法達成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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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賠償問題談不攏,百噸吊車目前仍未移走。 (記者王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