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21
〔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台聯東區市議員參選人陳昌輝昨天提訴求「主張廢除一票三十元的選票補助款」,號召萬人連署,站出來反對選票補助款成為候選人賺錢的工具,希望未來連署數能夠提出公投,各政黨與同區對手看法不盡相同。
台聯陳昌輝號召連署 盼提公投
國民黨市黨部主委謝龍介說,選票補助制度原意是要照顧沒資源、有理想性的人參政,陳昌輝提議廢除,其實可到立法院內理性探討,他的看法是可訂出配套措施,政府可明文規定各類公職候選人的競選經費上限,選票補助款以不超過競選經費上限為原則。民進黨市黨部暫不回應,指日後如有完整規劃再提出主張。
藍︰補助應不超過競選經費
市選委會說明,以議員選舉為例,選罷法規定同選區議員當選兩人以上,其他落選者得票數需有最後一位當選人得票數的二分之一以上,才能獲得選票補助款。
陳昌輝表示,他自己雖是參選人,但反對用國庫、人民納稅錢補助任何政治人物來成就其版圖,這種不公平選舉制度,只會造成「強者恆強,弱者恆弱」的失衡發展。因為現行法規規定候選人得票數需達法定門檻,才有資格領選票補助款及拿回保證金。
陳昌輝說,具政黨與資源優勢的候選人,不論是競選財力、募款能力、媒體文宣曝光度都遠超過弱勢候選人,其得票當選條件遠超乎沒資源的候選人許多,若再以得票數為基準作為公費補助,顯然「選票」就成為強勢候選人利用國庫來「錦上添花」的工具;弱勢候選人得票數若未達預期,可能連保證金都會被沒收,公費選票補助款不該是「劫貧濟富」的幫兇。
綠:選舉的舊議題 可以檢視
東區民進黨市議員參選人蔡筱薇認為,施明德曾在二○一五年也提出過相關主張,任何立法有它的時代背景與緣由,公費補助政黨也好或是公費補助選票,用意都是在促進民主與政治的良性發展,讓小黨可以擁有生存空間;她認為台灣社會可以因應時代發展進一步檢視,作為是否修法的參考,而不是每次到選舉時才提出議題。
東區國民黨市議員參選人曾培雅說,一切尊重中央法令,要跨過二分之一或三分之一的門檻才能領取選票補助,這樣設計完全不利小黨,她從政以來都把選票補助金奉獻給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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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議員參選人陳昌輝發起連署廢除選票補助。(記者王俊忠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