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一名林姓女子,因為7歲女兒在車上哭鬧不願上學,林女竟以令女兒下車丟包方式嚇女兒,女童下車後不斷哭泣並呆立路旁,幸好有善心民眾經過發現,擔心女童發生危險,便將其載至三分局土城派出所安置,警方好生安撫,林女事後折返要接女兒卻發現不見了,心急如焚趕往警所報案,才平安領回女兒。
▲市警三分局土城派出所員警蔡豐州安撫女童。(圖/記者林悅翻攝)
警方說,有許多家長常把「再不乖就叫警察把你抓走!」這句話當成口頭禪,在管教孩子時朗朗上口,為免導致有孩子遇到危險時不敢向警察求助,反而與警察擦身而過,錯失救援良機,南市警三分局呼籲家長重視此問題,盼導正孩童「警察很恐怖」的觀念。
警方說日前安南區有位林姓女子,因為7歲女兒在車上哭鬧不願上學,林女行駛至安南區北汕尾路與鹿耳門大道口時,便叫女童下車,女童下車後不斷哭泣並呆立路旁,幸好此時有位善心吳姓男子經過,擔心女童發生危險,便將其載至土城派出所安置。
林女原想嚇嚇女兒,讓女兒知道不上學的後果,放下女兒後便至前方路口迴轉準備再接女兒上車,沒想到幾分鐘時間內女兒便消失不見,林女心急如焚,故至女兒下車地點鄰近顯宮派出所報案,員警獲報有兒童走失,立即展開協尋工作。
▲林女焦急地到市警三分局土城派出所領回女兒。(圖/記者林悅翻攝)
在尋找女童過程中,林女接到土城派出所電話通知女兒安然無恙,沒想到林女竟加碼要求警方幫忙教養女兒,請警方告知女兒如果不上學會被警察抓走等威脅語言,警方當然無法配合,另以溫和口氣安撫女童等候母親接回。
林女抵達土城派出所後,員警告知林女丟包女童不當管教行為相當不恰當,可能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49條第15款規定,並可處新台幣6萬元至30萬元罰緩。
沒想到林女竟伸出雙手,要求員警法辦,並說出:「銬我啊!」、「關我啊!」等語,女童見母親可能被法辦,頓時嚇到嚎啕大哭,員警見狀立即糾正林女,不該將警察當作恐嚇小孩的工具,林女始道歉,並承諾會好好與小孩溝通,不再用錯誤方式管教。
市警三分局表示,本案母親丟包孩童不當管教行為已依規定通報,由社會局介入調查。此外,也呼籲家長,警察工作是負責逮捕罪犯,而非教訓犯錯的小孩,家長倘若不斷灌輸「警察抓人」的觀念,有朝一日小孩遇上危險,警察就不會是他首要求助的對象,甚至還會遠離躲避,我們衷心希望,孩子遇到困難的時候是跑向警察,而不是避而遠之。
報導來源:ETNEWS新聞雲【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