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悅/南市報導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3月27日凌晨3時,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衛生局,搜索台南市安南區公學路一處位於民宅內地下羊乳工廠,查獲陳姓負責人夫婦長期以全脂、脫脂牛奶粉及奶精假冒羊乳,或混充攙偽於「小叮噹鮮羊乳」中,再配送供安南區等地消費者食用,10多年約獲利逾2千萬元,陳姓夫婦各以5萬元交保。
▲台南地檢署指揮台南市調查處、台南市衛生局,搜索台南市安南區公學路一處位於民宅內地下羊乳工廠,陳姓夫婦作業庫房搜出獲近20袋全脂、脫脂牛乳奶粉及奶精。(圖/記者林悅翻攝)
台南市衛生局係於日前接獲民眾投訴,指稱「小叮噹鮮羊乳」包裝無任何成分或保存期限之標示,且非無菌充填,經該局稽查未果,即報請台南地檢署偵辦,經王宇承檢察官發交台南市調查處深入追查,發現陳姓負責人未經依法辦理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即在自宅製造、調配羊乳,再經取得「小叮噹鮮羊乳」檢體送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竟於羊乳中驗出含有牛成分。
經報請檢察官同意聲請搜索票執行搜索,台南市調查處近20名調查官及台南市衛生局人員掌握陳員等人出貨時間,於27日凌晨3時發動搜索,在陳姓夫婦作業庫房搜出獲近20袋全脂、脫脂牛乳奶粉及奶精,並查獲衛生堪虞之生產器具。調查局人員當場扣押已裝瓶之攙偽或假冒羊乳1700餘瓶及牛乳奶粉等原料400餘公斤。
陳姓夫婦坦承雖有向台南市山上區某牧場購得羊乳,但為節省成本並降低羊騷味,故在羊乳中添加牛乳奶粉或奶精販賣予消費者。辦案人員逐一清點羊乳產品及各項添加物之數量,並依法查扣電動攪拌器、洗瓶機、蒸爐、充填機等多項器具,衛生局人員也在現場執行查核及抽樣檢驗,依法封存各類羊乳產品,並命業者暫停出貨。
陳姓夫婦到案後坦承,自84年底開始經營「小叮噹鮮羊乳」之初,即自市面購得全脂、脫脂牛乳奶粉及奶精,而以1成5之比例添加於各類羊乳產品中,後經台南市調查處調查官抽絲撥繭,提示現場所扣之配方表追問,陳姓夫婦始承認雞蛋卵磷脂、麥芽、巧克力、果汁、草莓等不同口味之「小叮噹鮮羊乳」絲毫不含羊乳,全係以全脂牛奶粉及奶精調製,之後再加入香料等食品添加物調味。
▲調查局人員當場扣押已裝瓶之攙偽或假冒羊乳1700餘瓶。(圖/記者林悅翻攝)
陳姓負責人坦承是以「保證百分之百純正鮮乳」、「自營牧場、自產自銷」等廣告文宣對外行銷,而以每瓶羊乳25元至26元不等之價格,販賣予不知情之消費者,長期以來食用之民眾已難估算,據調查人員估算,陳姓業者每月獲利至少20萬元,10餘年來犯罪所得已超過2000萬元。將陳姓夫婦及2名配送羊乳兼職員工帶回台南市調查處詢問,經王宇承檢察官複訊後,諭令陳姓夫婦各以新台幣10萬元交保,2名員工則請回,後因陳姓夫婦湊不出保金,檢察官諭令改以5萬元交保。
調查局呼籲業者,食品若有攙偽或假冒之情形,即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或販賣,違者係涉觸犯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49條,將面臨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8000萬元以下罰金;情節輕微者,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之刑責。調查局將秉持為全民食品安全衛生做好把關之工作精神,以維護食品安全及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