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男子許啟雄去年在屏東地區連續犯下多起持槍搶劫超商及遊藝場案,警方掌握其行蹤前往圍捕時,許男還朝警察開槍拒捕,惡性重大,檢方依強盜、槍砲等罪起訴許男,屏東地院合併判處他有期徒刑10年,併科罰金8萬3千元,可上訴。
許男去年11月間先持西瓜刀搶劫新埤鄉1家超商得手1萬9千5百元,接著又持具殺傷力的改造手槍搶劫新園、鹽埔鄉2家超商及1家遊藝場,得手數千元,許男接連犯案,造成人心惶惶,屏東警方為此成立專案小組全力緝捕。
警方於去年12月間掌握許男藏身處所,荷槍實彈前往圍捕,許男竟朝警察開槍拒捕,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許男被警方制伏送辦,法官認為許男犯行嚴重危害治安,惡性重大,依強盜及槍砲等罪併處10年徒刑,併科罰金8萬3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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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連續搶劫超商還開槍拒捕,屏東地院重判他10年徒刑。(記者邱芷柔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