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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國團舊基隆市團委會建物(右方三層樓)早年由中國航運轉贈給救國團,而救國團近日已向黨產會申請經費,要拆除舊基隆市團委會建物,準備將土地歸還國家。(翻攝google地圖)
2019-05-07 10:06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去年認定救國團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現正調查不動產取得來源,查出舊基隆市團委會建物早年由中國航運轉贈給救國團,而救國團近日已向黨產會申請經費,要拆除舊基隆市團委會建物,準備將土地歸還國家,黨產會已核准同意拆除。
據黨產會調查,舊救國團基隆市團委會位於基隆市獅球路8號,該私有建物蓋在國有土地,為救國團所持有,面積663平方公尺,權利範圍未登記。
「當初是中國航運公司送給救國團的!」黨產會委員表示,基隆市團委會建物最早由中國航運興建及使用,中國航運前董事長為彭蔭剛,他父親是二二八事件出兵鎮壓的高雄要塞司令彭孟緝,「中國航運當年能夠在國有地上蓋房,多年後還能再贈送給救國團,整個過程非常奇怪」。
委員指出,國有財產局、基隆市政府已要求救國團拆屋還地,救國團之前認為每月租金高達20萬元太貴,已將基隆市團委會搬遷至劉銘傳路的新址。
委員提及,依黨產條例規定,救國團須向黨產會申報名下財產,所申報項目有舊基隆市團委會建物,故拆除須經黨產會核准,救國團來申請一筆幾十萬元拆用費用,黨產會上週已同意所請。
「救國團各縣市的補習班是由團委會負責的!」委員也說,各地終身學習中心是救國團主要收入財源,過去常憑藉黨國特權,能無償使用國有土地,舊基隆市團委會拆屋還地後,國財局將移交基隆市府使用,讓國產回歸公有。
此外,黨產會調查發現,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土地是縣政府所有、建物則為救國團的,由於屏東縣團委會位於屏東公園內,救國團未來也須一併歸還。
委員表示,屏東縣府已向救國團追討,救國團另尋他處興建房舍中,待明年完工後,救國團將會進行搬遷,將該地返還給地方政府。
黨產會調查發現,救國團屏東縣團委會土地是縣政府所有、建物則為救國團的,由於屏東縣團委會位於屏東公園內,救國團未來也須一併歸還。(翻攝google地圖)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