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力集團成員只因看不爽鄰桌酒客,竟糾眾砸店並將酒客打到眼球破裂失明。(資料照)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以鄭姓男子為首的暴力集團,因旗下成員親人遭縱火致死,率眾包圍地檢署及派出所,欲揪出凶嫌毆打,無視公權力,與警方衝突,還在夜店打瞎看不順眼的酒客,行徑囂張,10多位涉案成員被法官依重傷害及妨害公務等罪判刑7個月至4年6個月不等徒刑,部份獲緩刑,還可上訴。
有妨害自由、毒品等多項前科的鄭姓男子,夥同林姓兄弟、劉、柯、李姓等12人組成犯罪集團,在屏東市販毒、重利借貸、暴力討債,惹事生非。
前年11月屏東市發生恐怖男友潑汽油燒死馬姓女友案件,該組織成員林姓兄弟就是馬女的同母異父弟弟,黃姓凶嫌被警方逮捕後,該組織動員包圍屏東地檢署及派出所欲毆打黃嫌,場面失控,無視警方勸阻及公權力。
去年2月該組織成員到一家夜店飲酒,只因看不爽鄰桌酒客,竟糾眾砸店並將該酒客打到眼球破裂失明,行為囂張,另有一名被害人因為向該組織借錢未按期交付本息,被綑綁雙手再以電擊棒電擊、針刺、點火燙身體凌虐,手段凶殘。
屏東警方去年4月一舉將犯罪集團瓦解,依組織犯罪條例、重傷害及妨害公務等罪將12名嫌犯送辦。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