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世界最大的普洱茶商「大益」,2007年跨海來台註冊商標,未料它的前經銷商、也是兩岸知名普洱茶收藏家的屏東縣議員郭再添2013年也以「大益」二字註冊,且註冊項目包羅萬象,引發普洱茶商「大益」不滿,聲請撤銷郭的商標,惟智慧財產局僅撤銷其中「農產品、飲料零售批發」兩服務,餘如營養品等14項目仍維持,「大益」遂告上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雖認為郭的註冊行為「應非善意」,但認為郭的註冊商標,沒有使用在販售茶葉用途上,因此駁回原告之訴。
普洱茶商「大益」委任律師陳振禮強調,大益在全世界有高達上千個據點,前年還被評定為中國500大企業,品牌價值約500億元,依兩岸來往頻繁程度,確已達著名品牌,將上訴求翻盤。
合議庭認為,郭再添2005年曾與「大益」簽訂普洱茶經銷契約,代表他早因業務關係得知該商標,卻又於2013年用「大益」字樣申請註冊,「行為應非善意」。
雖然合議庭認為兩商標近似、可能讓消費者混淆,但也指出「大益」公司的商標用於茶葉商品,郭的商標則用於營養品、食品、化妝品等,兩者功能與目的不同,無類似關係。
合議庭指出,「大益」普洱茶在中國市佔率逾5成,也曾被中國官方評定為馳名商標,確為著名商標,但知名度僅限於普洱茶等相關商品,「大益」在其他產業上並不出名,缺乏主張權利的正當性。
換句話說,「大益」在普洱茶界非常出名,有權搶得普洱茶服務的商標,但在郭再添註冊的「進出口、網拍、百貨、超市、電視購物、營養品、化妝品、食品等」14項服務上,「大益」都沒名氣,合議庭認其無權奪回商標經營。
「大益」律師陳振禮表示,「大益」多角化經營,跨足飲料、飯店、網購、食品批發、陶瓷藝品等行業,著名程度已達一般公眾,法官不喝普洱茶,不知道該商標的市場價值,才會做出敗訴判決。
廣東飛台茶業公司創辦人,也是從事普洱茶收藏及買賣的屏東縣議員郭再添喊冤說,註冊的「大益」主要用於牛樟芝產品,與茶並無關係,卻被智財局撤銷農產品銷售,覺得很委屈,但尊重智財局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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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為大益茶中最貴的紅印,位居市價第六名,2010年嘉德拍賣會一筒約500萬元。(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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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普洱茶的手續有別於其他茶品,需用茶針或茶刀拆解,不能用手,避免茶葉斷裂,影響茶味。(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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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為郭再添註冊的大益商標,下為中國大益集團商標。(記者吳政峰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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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再添2005年與大益的勐海茶廠簽訂經銷合同,合議庭據此認定他在台註冊大益商標非善意。(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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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再添2005年與大益的勐海茶廠簽訂經銷合同,合議庭據此認定他在台註冊大益商標非善意。(記者吳政峰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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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益茶餅種類繁多,中國市占率超過5成,來台發展爭商標踢到鐵板。(記者吳政峰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