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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04 10:04
〔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屏東地檢署去年底針對多位涉賄民代當選人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屏東地方法院經過數月審理後,陸續對多名候選人宣判當選無效,但許多候選人早就先辭職,規避政敵遞補並尋找代理人參與補選,玩弄法律於股掌間,將參與補選的滿州「落選頭」鄉代莊期文痛批,「奧運吃禁藥還能派人重跑嗎?」
得知當選無效的鄉代洪勝榮,在7月將舉行的補選中,仍推派妻子出馬參選,去年在選戰中僅以7票落敗的「落選頭」莊期文相當不滿,他舉運動賽事為例,質疑中選會「奧運選手吃禁藥作弊被取消金牌後,都是由銀牌選手遞補,哪有整個比賽重新舉辦,作弊選手還能推派人選重新參加的道理?」
這樣的辭職找代理人出馬作法,這幾年成為不少涉案候選人維繫政壇影響力的保命符,通常在研判可能當選無效判決前,先進行辭職造成選區缺額補選(應選人低於2分之1),待判決確定後,選區遞補時序上晚於補選,間接卡死選舉對手遞補上。
「這種被迫二次參賽實在太荒謬!」莊期文無奈表示,他在比賽中未作弊落選,遭判刑的卻利用法律漏洞,毫不避諱的推出自己太太參選,5月15日的當選無效判決,洪勝榮卻在5月7日藉故辭職,中選會對於這樣的手法,實該待判決確定後再決定選區缺額的處理方式,以免類似這樣因賄選遭判刑的民代,竟能安排人選以補選方式取得候選資格,除敗壞地方選風,更是另類鼓勵賄選的作法。
這樣的「竅門」首次出現在琉球鄉,前鄉長陳隆進105年在二審當選無效判決確定前,閃辭鄉長投入補選,結果又重新登上鄉長寶座,引發不少人跟進,選罷法隔年因此修法,規定就職後辭職者,不得登記為該次公職補選候選人,就是為防杜先辭職再當選,但如今,仍有補選時安排家人或親信「代理人」參選方式,只能看選民智慧判斷;莊期文也強調將向監察院、中選會等單位陳情。
莊期文持陳情文痛批,「奧運吃禁藥還能派人重跑嗎?」(記者蔡宗憲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