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軍564旅戰車墜溪釀4死案,屏東地院法官認為肇事的上兵駕駛楊炎霖難以過度苛責,給予緩刑機會。(資料照,記者蔡宗憲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陸軍564旅戰車墜溪釀4死案,屏東地方法院經過年餘審理,認定是唯一倖存的戰車上兵駕駛楊炎霖操作不當所釀,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刑6個月,但法官念在楊男背負4條同袍性命,亦備受煎熬,甚至出現急性壓力疾患,難以過度苛責,加上事後坦承犯行,並獲死者家屬原諒,故給予緩刑機會。
陸軍第8軍團裝甲第564旅戰車第2營第3連105年8月16日參與三軍聯訓基地「聯勇操演」,實彈預演任務結束後,楊炎霖駕駛CM11(勇虎)型戰車行經恆春鎮網紗溪橋時,卻失控墜溪翻覆,楊炎霖及時爬出僅受輕傷,但車內其他4人包括車長中尉排長吳得瑋、副車長射手下士陳秉逸、裝填手一兵張志偉及安全軍官上士陳世坤,卻逃生不及喪命。
楊炎霖事後一口咬定是煞車及方向盤出問題肇禍,但經檢方及軍方勘驗後,排除機械故障,認定是人為操作不當才導致這起悲劇,屏檢前年12月間依業務過失致死罪起訴楊炎霖。
屏東地院審理後採信檢方調查事證,法官念及楊男與車上4同袍朝夕相處、患難與共,雖倖免於難,卻承受極大煎熬,犯後具悔意,並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依業務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有期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緩刑5年,並於2年內向國庫支付1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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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負4條同袍性命的戰車駕駛楊炎霖,持續在臉書上哀悼已故戰友,心情留言顯得沮喪。(記者李立法翻攝臉書)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