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宗憲/屏東報導〕屏東縣恆春鎮公所清潔隊2年前發生清潔隊班長性騷擾女職員案件,該名吳姓班長後來經法院二審判決確定,沒想到最近又重回清潔隊擔任班長,「法院認證的色狼回鍋服務」引發地方議論,恆春鎮公所則解釋,司法審判已經告一段落,借重其管理長才,內部其他隊員都無意見,一切依法以臨時人員方式聘用。
鎮公所︰借重管理長才
「法院認證的色狼,竟還可以回原單位服務,嫌受害女性太少嗎?」為當年受害者發聲的恆春律師張怡說,2015年性騷擾事件發生後,被害人被迫離開恆春,加害人則辦理退休。今年加害人先是當鎮長司機,現在又回到清潔隊當班長,未免太不道德。
被害人被迫離開恆春
張怡指出,這種法院二次認證的色狼,已經不適合在原單位任職,尤其還是主管職,恆春鎮公所應該開除色狼或者輔導他轉業,還給女性工作者安全的工作環境。
律師︰應開除或轉職
針對民眾質疑,恆春鎮公所回應,吳姓班長已經接受司法審判,過去對於清潔隊環保工作、管理很有一套,特別借用其長才聘用,一切依臨時人員的任用規定辦理,目前也沒有清潔隊員對他任職有任何意見或不舒服;至於當年的受害者,後來也因家庭因素辭職離開恆春,事件的兩造當事人不會有機會接觸。
據吳男的前主管透露,他在清潔隊任職約20餘年,直到性騷擾事件後退休,對於隊內任務調派及管理相當有一套,恆春歷任鎮長都很倚重,過去雖有種種傳聞,卻未曾出過什麼亂子,當時的性騷擾事件,不少知情人士都認為雙方早有糾紛。
這起性騷擾事件發生在2年前,當時吳姓班長趁機對1名已婚女職員強行摟抱,被害人雖嚴詞拒絕,班長仍不斷騷擾,還說出「才1秒鐘而已」的荒唐言論,不堪騷擾的女職員將過程錄音並提告。
被害人當時的錄音檔中,明白出現吳男說「現在沒人,我摟一下」,她拒絕,對方竟說「才1秒鐘而已」,甚至有一次面對她說「不」、並強調「外面有人」時,班長仍厚顏說:「抱一下而已,妳也不要。」
錄音檔中也顯示吳男多次夜間打電話找她,拒接後,對方隔天到辦公室竟質問為何不接電話,種種精神及身體上的騷擾,讓獨自在恆春工作的被害人身心俱疲。
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吳男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擁抱之行為,又對於女子以強暴之方法,而為猥褻之行為,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8個月,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1000元折算1日;吳男不服上訴,二審仍遭駁回。
-
上司性騷擾下屬案例
-
恆春清潔隊傳2年前性騷擾女職員的班長回來任職引發爭議。(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