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男酒駕失控衝撞路邊電桿,因力道猛烈,2根電桿被撞斷傾斜,整輛休旅車幾乎撞爛,造成車上2名友人死亡。(記者李立法翻攝)
〔記者李立法/屏東報導〕黃姓男子與潘姓、溫姓2位友人飲酒後,由黃男開車搭載2友人返家,卻在中途失控衝撞路旁電桿,導致車上的潘、溫2人傷重不治,警方事後測得黃男酒測值達0.89毫克,已不勝酒力,仍執意開車上路,結果釀成悲劇,法官依酒駕致死罪判刑7年半。
40歲黃男與潘、溫2人去年6月18日上午在高樹鄉友人家飲酒,結束後由黃男開車載潘、溫2人返家,卻在行經沿山公路11公里處公墓路段時,失控衝撞路邊電桿,因力道猛烈,2根電桿被撞斷傾斜,整輛休旅車幾乎撞爛。
後座的潘男被彈出車外傷重不治,夾在副駕駛座的溫男送醫後也回天乏術,黃姓駕駛命大只受輕傷,警方根據現場煞車痕及撞擊力道研判,當時車速達到100公里,發生事故路段速限為50公里,黃男酒測值高達0.89毫克,酒駕又超速,造成無法挽回悲劇,黃男被依酒駕致人於死罪起訴。
法官認為黃男已不勝酒力還開車上路,導致車上2名乘客死亡,兩個家庭因而破裂,危害甚鉅,依法判刑7年6個月,可上訴,死者家屬並附帶民事損害賠償之訴。
☆飲酒過量 有害健康 禁止酒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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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男酒駕失控衝撞路邊電桿,因力道猛烈,2根電桿被撞斷傾斜,整輛休旅車幾乎撞爛,造成車上2名友人死亡。(記者李立法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