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正路(屏187線)和新厝路路口的固定測速照相桿,近來警方卻在北方約600公尺擺設同樣朝南拍攝的臨時測速照相三角架,並開單告發。(記者陳彥廷攝)
〔記者陳彥廷/屏東報導〕非抓你超速不可?屏東縣的屏187線是潮州往返東港的主要道路,其中崁頂到東港間的崁頂鄉中正路三段拓寬後,車輛進入東港、崁頂村里的兩端,皆設置測速照相桿迫使車輛減速,但東港新厝路口的南向固定測照桿旁,近來卻屢屢被人發現,短短約600公尺的同一路段,又再架設同樣朝南下拍照的三角架並開出罰單,高頻率取締惹來民眾非議。
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違規地點相距6公里以上、違規時間相隔6分鐘以上或行駛經過1個路口以上得連續開罰,但該路段1固定、1臨時的南向測照桿,所照攝區域因無任何路口屬同一路段,宛如對用路人荷包使出「連續技」,極易失血。
「這個距離適合擺告示而不是擺另1隻三角架吧?」每天往返東港、潮州的林姓用路人無奈投訴,日前接獲超速罰單,發現三角架朝自己車頭拍照,而罰單寫著自己在南下車道超速,據警方舉發距離推算,離更南邊、新厝路口的固定測照桿距約600公尺,他表示,用路人大多不會跟荷包過不去,看到該隻在進入村莊前的固定測照桿都會減速,但這麼近的距離還又同向架設三角架,反讓人質疑其必要性,甚至有「踩地雷」不良觀感。
縣警局交通隊表示,該路段拓寬後路幅寬,用路人車速加快往往不自知,而最近重大死傷車禍也有增加趨勢,三角架是盼用路人遵守速限,據了解該路段的三角架,一般都是在北上側拍攝北上車道,但若在固定測照桿近距離內朝同向車輛以三角架測速,確實易引發民眾觀感不佳,會再叮嚀員警執法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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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路(屏187線)和新厝路路口的固定測速照相桿,近來警方卻在北方約600公尺擺設同樣朝南拍攝的臨時測速照相三角架,並開單告發。(記者陳彥廷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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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路(屏187線)和新厝路路口的固定測速照相桿,近來警方卻在北方約600公尺擺設同樣朝南拍攝的臨時測速照相三角架,並開單告發。(記者陳彥廷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