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葛祐豪/高雄報導〕宣稱將於今年五月設站營運的高雄市電動共享汽車,有民眾發現迄今卻無下文?得標的電馳公司則強調,目前已挑選五站點,預定於五月廿六日營運。
2年內擬設50個租賃站
高雄市交通局去年五月與電馳公司簽約,率先全國引進「電動汽車共享系統」,預定今年五月會先設置幾個站點正式上路,目標是兩年內在高雄市設立五十個租賃站,提供至少八十四輛電動車的甲地租、乙地還服務。
不過,一群七、八年級生成立的「高雄好過日」協會成員洪正表示,現在已經四月底,他發現除了去年九月生態交通全球盛典時,在哈瑪星設置的示範租賃站外,後續並無建置任何站點,連哈瑪星站的租賃樁,也用泡棉包起來,讓他質疑電動共享汽車是否能在五月順利上路?
電馳公司表示,根據與市府合約,五月廿六日才開始營運,因此先把租賃樁用泡棉包起來,避免破壞。
至於租賃站地點,電馳公司透露已選定哈瑪星、國賓飯店、市府四維行政中心、左營高鐵、巨蛋等五個點,五月廿六日會如期上路,先提供廿輛租賃汽車。
每半小時150元 初期有優惠
收費方面,電動共享汽車每半小時一五○元,超過時間每分鐘加收五元,民眾可加入會員,透過App租借,初期將有優惠活動。
洪正認為,電動共享汽車目前看來是以「小量、少點、觀光據點」來建置,看似以服務全家型觀光客群為主,對大眾運輸路網的補充助益可能有限,且市場和租車業重疊,是否能達到最佳投資效益?呼籲市府應做好後續配套措施。
市府交通局強調,電動汽車共享系統是國際發展趨勢,可有效改善空氣污染、降低交通擁擠,會協助電馳公司如期上路營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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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共享汽車去年九月在哈瑪星設置的示範租賃站。(資料照,記者葛祐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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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瑪星站的租賃樁體,仍用泡棉包覆。(記者葛祐豪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