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營 #高雄 #自由時報
劉嫌落網時,上身帶著美工刀。(資料照)
2019-06-06 09:37
〔記者鮑建信/高雄報導〕男子劉志明感情受挫,見高中退休女老師開車買菜,竟把氣出在她身上,涉嫌持榔頭重擊頭部13次死亡,並搶走2000元,1審至更1審均判死刑,高雄高分院上午更2審宣判,認為手段殘忍、罪無可逭,仍判處極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2014年7月間劉志明與離婚的程女同居不到4個月,11月間程女決定與前夫重修舊好,劉為挽回這感情段,幾乎每天以電話或Line要求見面卻始終被拒,程女甚至把劉的電話和Line封鎖,讓他找不到人。
隔月2日,劉騎車去程女住處,她不在家,劉男只好騎車在高雄左營亂逛,跑到蓮池潭一帶喝了一瓶高粱酒,騎車到孔廟旁的哈囉市場小公園,坐在機車上抽菸吃檳榔解悶。
此時,退休女老師剛買完菜,準備開車回家,劉見她瘦弱、年紀大,竟想搶車代步去看程女,並趁她坐上駕駛座,拿出榔頭重擊她頭部致死,前後共重擊13次,並搶走她皮包內2000元,逃了5天被捕。
至於民事部分,高雄地院判劉嫌賠償被害家屬1664萬,可上訴。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