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3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高雄市電動共享汽車計畫今年五月下旬跳票後,經兩度展延,廠商仍無法克服困難;高市交通局昨證實已與廠商解約,並於八月底重新招標,整個計畫期程也被迫延後,今年確定上不了路。
交通局側面了解,跳票主因疑似得標廠商購車價格方面出現瓶頸,導致計畫延宕;儘管如此,交通局仍肯定廠商努力,官員私下透露,連同保證金三百萬元、展延罰款、已投入設備成本等,廠商台面上粗估損失就超過五百萬元。
交通局是去年五月與廠商簽約,引進電動共享汽車系統,原定今年五月廿六日正式上路,第一期有五個站點、至少九輛電動車,目標則是兩年內在全市設立五十個租賃站、提供至少八十四輛車的甲地租、乙地還服務。
市府與廠商選定第一期五站,分別在哈瑪星、國賓飯店、市府四維行政中心、左營高鐵、高雄巨蛋,租賃樁體今年四月前已陸續設置完畢。
只是樁體雖架妥、路面標線也劃好,電腦面板卻遲未裝上,今年四月間一度引起外界質疑,廠商當時仍聲明五月下旬會如期上路,可惜五月底還是跳票。
交通局依規定兩度展延,廠商依然無法克服問題,最終只好依規定解約、沒收保證金,並於八月卅日啟動重新招標程序,預定十一月廿七日截止投標、隔天廿八日開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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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電動共享汽車計畫確定延後上路,圖為哈瑪星電動共享汽車20預定據點現況。(記者王榮祥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