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在南部某補習班任教的宋姓男子,帶著補習班一名成年女學員到居酒屋及PUB飲宴,女學員喝醉,宋男叫計程車藉口送她回家,卻帶到下榻飯店脫衣吻胸,高雄地檢署將宋男依強制猥褻罪起訴。
起訴書指出,被害女子因繳交作業問題與宋聯繫,宋以介紹其他優秀學員與女學員認識為由,邀她於去年10月18日21時,至高雄市十全路附近居酒屋餐敘,到了19日凌晨,宋提議轉至鹽埕區七賢三路「老屁股酒吧」飲酒,女學員不勝酒力,宋男以護送她返家為由,搭計程車離開。
未料宋男竟將被害女子帶到他下榻的飯店,進房後脫去被害女子上衣及胸罩強吻胸部,被害女子以手力推表示拒絕,宋才進入浴室,被害女子此時迅速穿衣,但還未及步出房門,宋涉嫌褪去自身衣物,僅腰間圍一浴巾步出浴室,再次強吻被害女子,被害女子情緒激動斥罵,宋始停止;偵辦時宋男否認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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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檢署將宋男依強制猥褻罪起訴。(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