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7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市96歲陳姓老翁生前遺願要求土葬,86歲陳妻找不到合適墓地,整天對著亡夫哭訴,只好將亡夫遺體暫厝五福商圈的自家大廳靈堂,時間長達8個多月,鄰居驚恐陳情,高市殯葬管理處長謝汀嵩昨登門上香,向陳翁「詢問」是否願意火葬,因擲無筊,詢問是否願安葬燕巢深水公墓,卻一連擲出3次「允筊」,陳妻說,18日將到該公墓看地,停棺爭議露出解決曙光。
鄰居議論 驚恐陳情
陳姓老翁今年1月30日過世, 喪家把透天厝店面1樓布置成簡易靈堂,門外掛著寫有「嚴制」的紅布,兩邊店家認為忌諱,都以廣告帆布把騎樓區隔起來,但行人路過時還是能看到屋內布置的靈堂與遺照,因附近KTV、商務旅館等商家林立,且靈堂一設就長達8個多月,讓當地居民緊張議論。
高雄市殯葬管理處日前接獲民眾陳情,前去了解,得知陳翁與妻子膝下無子,相依為命40年。陳翁生前交代要土葬,陳妻考量公墓只有使用權,之後須遷葬,她往生後想跟丈夫葬在一起,也不想給親友增添麻煩,於是洽詢土葬墓地,但掮客介紹的幾乎都是鄰近合法墓園的私人土地,價格一坪6萬到20多萬都有,甚至有人要她用800萬元買下整片30坪土地,她沒有那麼多錢。
「我現在急得要死,我整天去我們頭家(台語,意指丈夫)面前哭,哭到睡著再爬起來…。」陳妻眼眶泛紅說,為早點讓老公入土為安,她陸續看過30多處墓地,因價格不合理,遲遲找不到合適墓地,原本租用中古冷凍櫃與靈堂設施,陳妻乾脆用14萬向葬儀社買下相關設施,在透天厝1樓設靈堂。
殯葬管理處人員對陳妻說,根據社會秩序維護法,若無正當理由停厝不葬,可處6000元以下罰鍰,但能體諒陳妻心情,會協調合法墓地讓陳翁下葬。
處長謝汀嵩昨前往陳翁靈堂,向陳老太太詢問,是否可讓他以官職的身分,擲筊詢問是否願意火葬?結果無筊。
謝改問「是否願意將身後事交由公家單位協助? 」並安排葬在深水公墓,第一筊就擲出允筊。隨後謝又擲筊說,深水公墓的墓園用地,每人3萬元、兩人份需6萬元,至於風水施工部分須自行負擔,問陳翁是否同意,擲出第二個允筊。
保證不火化 擲出3允筊
謝汀嵩隨後保證,會將陳翁下葬事宜建檔,日後除非公家需要用到土地,不會遷葬、將骨骸火化,若日後公家需要用到土地,遷出骨骸也保證會以大甕入塔,不會火化,再擲出第三個允筊。陳妻在旁見證,亡夫後事有著落,總算放下心中大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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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阿嬤在家為夫治喪8個月,在殯葬處長 謝汀嵩擲出3允筊,亡夫同意安葬在燕巢深水公墓後,如釋重負。 (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