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色情業也搞「新南向」,去年8月大同路一家「伊珊會館」引進多名泰籍女子賣淫,其中1名泰女因心情不好,又被太極媽媽桑催討2萬元泰銖欠款,氣得以網路電話透過泰國友人向台灣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投訴,高市警方輾轉獲報,直搗該店逮捕涉案曹姓、吳姓櫃台人員及陳姓馬伕,高雄地院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將3人分別犯刑3月、2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陳男並獲緩刑宣告,可上訴。
判決指出,被告曹男、吳男及陳姓男子等人去年8月間起,受僱於年籍姓名不詳綽號「馬哥」之男子,由馬哥託人承租新興區大同一路某大樓13樓及14樓經營「伊姍會館」後,再由甲男(另行審結)擔任店長職務。曹、吳2人從事早晚班櫃檯及房務人員工作,負責介紹並分配女子與男客從事性交易並收取費用,並於結束時從事整理清潔等工作。
另陳男擔任俗稱「馬夫」之司機,專門載應召女子至高雄市區旅館從事性交易,另 有泰籍WONGJAD LADDA(另行審結)則在伊姍會館內擔任管理泰國籍女子、煮飯供應泰國籍女子食物,並幫泰籍女子做髮型設計梳理等工作。
該會館消費方式為由客人支付每40分鐘新臺幣 2000元,參與性交易之女子可抽取1000元。性交易之男客可在伊姍會館完成,或以電話聯絡後由會館指派小姐由陳男載至外面之飯店,進行性交易。
其中,一名泰國女子的姊姊A女因無男客性交易無法賺取酬勞,被送回泰國,其妹心情不佳,JEEKEEREE MUKKARIN仍要求她從事性交易以償還其2萬泰銖,2人發生爭執。
該名泰籍女子遂於同年8月24日透過網路軟體,聯絡在泰國之朋友轉知台灣泰國貿易經濟辦事處,該單位再向台灣警方報案,警方當晚8時許至伊姍會館訪查、搜索,該會館就被抄。
高雄地院審理認為,JEEKEEREE MUKKARIN利用泰國籍女子無法求助,逼迫賣淫部分涉嫌人口販運部分,與被告曹男、吳男、陳男無關 ,合議庭僅將3人依共同犯圖利容留性交罪將3人分別犯刑3月、2月,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陳男並獲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