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特稿
高雄地檢署偵辦警界集體收賄包庇賭博電玩弊案,延燒2年多,現職、退職官警涉案人超過30人,層級最高為三線一星的前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目前已有6人一審被判處21年不等重刑,案情仍如滾雪球般擴大。
高雄電玩弊案,肇因於2年前仁武警分局有偵查佐「暗槓」電玩業者規費,未轉給其他同僚,害業者被抄,損失上千萬元,於是要該偵查佐「吐」出規費,賠償業者損失。未料這名貪警竟反過來,要轄區其他電玩業者一起「分攤」損失,引發業者不滿檢舉,檢調與廉政單位因此掌握仁武、鳳山等地電玩業者行賄的黑幕與「白手套」身分。
高雄市警局原以為涉案官警僅限於仁武、鳳山分局,但檢調廉長期監控謝政家、王傑(本名李瑞祥)等電玩集團,釐清業者行賄市警局專勤組與多個分局行政組、派出所的脈絡,2年前陸續收網逮人,部分涉貪官警與業者認罪協商,「咬」出更多警界黑幕。
檢方起訴資料顯示,涉案電玩業者行賄不肖官警的規費,總額動輒一、兩千萬元,涉貪官警短短一、兩年內,從電玩業者拿到的黑錢,少則數十萬、多則數百萬元,業者甚至買雙B長期供警代步。
讓各界震驚的是,連前三民二分局長李世昌和前小港分局行政組長林振宏,兩人在市警局專勤組任內,就朋分高達一千多萬元的業者「規費」,2人在押期間,李世昌還向檢方爆料,昔日部屬林振宏竟然要以「一年150萬元」代價要他扛下罪責,林雖否認,全案仍在審理中。
去年已有鳳山督察組警官陳志興、仁武分局偵查佐蔣曜同等6名官警,一審被依貪污等罪重判21年到7年不等徒刑,另還有十多名官警被起訴或偵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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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