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侯姓男子暗戀離婚在市場賣飲料的老闆娘,自願不領薪水幫忙顧攤,未料,撞見老闆娘與男友在儲藏室「嘿咻」,侯男醋勁大發,作勢要打人,嚇跑老闆娘男友,翌日酒後獸性大發,把老闆娘壓倒表示「今天一定要幹到妳!」被害人機智嫌侯男口臭、沒洗澡,侯跑去刷牙、洗下體,被害人又假意改到「摩鐵」才肯與侯作愛,趁機逃離向兒子求救報案,高雄地院一審將侯男依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2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侯姓男子暗戀在市場擺飲料攤的被害人A女,自願從2015年3月間起不領薪水,幫A女照料飲料攤,每日僅提供1瓶啤酒做為報酬即可。
未料,侯男2016年9月6日下午4 、5時許,在A女三民區住處儲藏室撞見A女與另一名男子有親密行為,作勢要打人,嚇跑該男。翌日深夜11時,侯男前往A女住處2樓共飲啤酒,卻獸性大發抓住被害人恫稱:「我今天一定要幹到妳」,A 女反抗表示:「不要!」仍遭侯男以身體強壓在地。
侯男並掐住被害女子頸部,毆打其雙頰及下巴,侯男並自己脫光衣物,以嘴親A女嘴,手摸A女胸部,且強脫A女裙下之內褲後,試圖「霸王硬上弓」,但被害人力圖掙脫,並以腳踢侯男,始未得逞。
被害人A女為免遭受性侵害,佯裝配合,並向侯男稱:「你嘴巴很臭,你去刷牙,把下半身洗一洗」,侯男高興放開A女,並進浴廁內梳洗,A女趁機逃往1樓,又被侯男追下抓住,企圖拖回2樓 。
被害女子擔心遭性侵得逞 ,又機智向侯男佯稱:「不然我們去汽車旅館做,你去樓上幫我拿皮包和手機」。侯男誤信為真,上樓拿被害人的皮包和手機,被害人見侯男上樓,狂奔逃離,並在附近超商打電話向兒子求救報警。
高雄地院審理時,侯男否認強制性侵未遂,辯稱A女的傷是兩人酒後,他質問對方和男友的事,雙方爭執扭打造成。
不過,A女向法院提示與侯男間的LINE通訊內容為證,「A女:『賤男人』、『得不到就用強姦的』」,被告侯男回應:「『妳不是喜歡刺激嗎?』法官認定侯男對於A 女指控其強姦並未否認,反而回應「妳不是喜歡刺激嗎?」可佐證A女所指控屬實。合議庭因此以強制性交未遂罪,將侯男判刑2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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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一名侯姓男子酒後獸性大發,企圖把老闆娘壓倒性侵。示意圖。(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