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一名陳姓女子去年1月騎機車行經九如一路、臥龍路口擦撞同向的蔡姓男子機車,造成蔡男人車倒地,返家隔月卻過世,蔡妻為此控告陳女過失傷害致死,但法醫認定蔡男是舊疾引發敗血性休克「自然死亡」,死因無關車禍,檢方僅將陳女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內容指出,陳姓女子去年1月14日清晨6點49分,騎機車行經九如一路、臥龍路口,疏於注意「轉彎車應禮讓直行車」,造成擦撞同向的蔡姓男子機車,造成蔡男人車倒地,左膝受傷,經送醫後返家,蔡男卻在隔月27日上午在三民區住處過世,蔡妻為此控告陳女過失傷害致死。
不過,檢方會同法醫調查,認定蔡男死因無關車禍,是生前舊疾引發常堵塞敗血性休克的「自然死亡」,因此僅將陳女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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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男子車禍後返家數週過世,檢方認定死因無關車禍,僅將肇事的陳女依過失傷害罪起訴。圖為高雄地檢署。(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