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已婚的吳姓女子,去年在「愛情公寓」網站結識20歲楊姓男網友,天雷勾動地火,不但趁老公不在家時,將楊男帶回住處作愛,連到KTV唱歌,都忍不住在包廂洗手間「嘿咻」,吳女可能「炒飯」太激烈,事後骨盆發炎,引起老公懷疑,查出上情,吳夫怒告楊男妨害家庭,高雄地院一審將楊男依通姦罪判刑5月,易科罰金需繳15萬元。
判決指出,20歲楊姓男子去年1月間透過「愛情公寓」交友網站,結識已婚的吳姓女子(所涉通姦罪嫌,業經撤回告訴),楊男明知吳女為有配偶之人,竟仍基於相姦之犯意,分別於105年6月中旬,在吳女位於高雄市三民區住處房間內,與吳女發生性關係。
同年8月9日即農曆七夕,楊男與吳女又在高雄市一家KTV唱歌時,在包廂洗手間內「嘿咻」,事後因吳女骨盆腔發炎,吳女老公查覺有異,從吳女的「愛情公寓」私訊,查知吳女與楊男有曖昧對話,並發現老婆吳女僅穿內褲與楊男在其住處臥室的照片,以LINE通訊軟體質問楊男,楊男坦認與吳女有姦情,吳女老公憤而報警,怒告楊男妨害家庭。
高雄地院審理時,楊男坦承犯行,法官考量他未能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依相姦罪判處楊男應執行5月,如易科罰金需繳15萬元,可上訴。
-
高雄市一名人妻「偷吃」,因太過激情導致骨盆發炎洩底,「小王」楊男挨告,遭高雄地院(圖)判刑5月,易科罰金15萬元。(資料照,記者黃良傑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