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男見到正妹路過,竟然開口問,「美女,6000元要不要賺。」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示意圖/記者蔡紹堅攝)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高雄一名朱姓男子去年8月29日晚間在仁武區某超商外喝酒,見到一名美女小麗(化名)走過,竟然直接開口,「美女,6000元要不要賺」、「那8000元要不要賺」,使得女方認為遭到侵犯,報警處理。橋頭地檢署依公然侮辱罪判處5000元,如服勞役,以1000元折抵1日。
判決書指出,朱男因公共危險案件遭高雄地院判刑6月,併科罰金2萬元確定,於去年7月31日執行完畢;不料,女前8月底在超商外騎樓喝酒,竟然對要回該棟大樓的的小麗言語騷擾,先問,「美女,6000元要不要賺」,發現被回頭瞪一眼後,又再次發問,「那8000元要不要賺。」對此,小麗趕緊通報大樓管理員,並報警處理。
法官認為,被告說的話表示不屑、輕蔑或攻擊其人格的意思,足以對於個人在社會上所保持的人格、地位,在客觀上已達到貶損其名譽及尊嚴評價的程度,也讓人感受到難堪或不快,因此依法將他判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