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仁武警分局今年1月間臨檢轄區一家養生館,店內黃姓女子與李姓男客雖然衣著端莊,但李男供稱黃女主動撫摸他下體問要不要作「半套」?還沒射精警方就臨檢,警方因此將黃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1500元,但黃女不服聲明異議,簡易庭認為全案僅男客片面之詞,異議有理,撤銷原處份,黃女不罰。
高市仁武警分局今年1 月18日19時20分許,臨檢轄區「越情養生館」2 樓包廂內,發現黃姓女子與李姓男客共處一室,衣著整齊,但警訊時李男供稱,黃女主動撫摸他的下體並詢問是否要進行「半套」性交易(俗稱打手槍),即以手撫摸他的性器,但尚未結束及議價即遭警方查獲。
仁武警分局偵查隊因此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黃女1500元。
不過,黃女堅稱沒有幫李男作「半套」色情按摩,不服仁武警分局的裁罰,向簡易法庭聲明異議,辯稱她當天幫李男按摩時,李男有要求伊給予額外服務,並要加錢給她,但一直被她拒絕,後來警察進來臨檢時,伊與李男均衣著整齊,現場並無任何證據顯示有從事性交易,因此依法聲明異議。
簡易庭審理時,李男供稱他當晚消費時,由黃女幫他按摩,按摩過程中黃女主動撫摸他下體並問要不要打手槍,他說「打手槍」打不出來,想要全套性交易服務,黃女則說她不做全套,他就跟黃女說「那幫我打手槍」,後來警方實施臨檢時,黃女從監視器看到警方走進來後就叫他穿起衣服,和他的「半套」服務還未完成,也未議價。
法官據此認為,黃女遭警方查獲前,是否與李男已為有對價之性交易或猥褻之既遂行為,已有疑義。且警方當日在養生館內搜索,未扣得任何性交易之對價或其他性交易證據,無法證明黃女與李男有何原處分機關所指稱「從事性交易之既遂」行為,因此撤銷仁武警分局對黃女的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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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武警分局(如圖)今年1月間臨檢一家養生館,警方根據男客供述「有作半套」,將店內黃女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1500元,但黃女不服聲明異議,簡易庭認為全案僅男客片面之詞,異議有理,撤銷原處份,黃女不罰。(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