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擔任國軍人才招募中心國軍教準部招募員的許姓男子,前年5月被女高中生小佩(化名)控告性侵,許男坦承有幫小佩按摩,但嚴詞否認性侵及性騷擾。橋頭地院審理時,合議庭認為,許男和小佩關係匪淺,加上小佩說詞反覆,判許男無罪。
判決指出,許男擔任國軍招募員時,結識就讀高中、當時尚未滿18歲的小珮,因小珮的親人中有國軍上校,她也有意報考軍校,因此兩人開始密集來往;前年5月間,許男兩度去學校接小佩放學回家時,在車上對小佩毛手毛腳,還曾脫下褲子磨蹭女生的下體直至射精。
事後,小佩指控許男還打電話給她,在電話中對她說「你胸部很軟」,她當時聽完馬上掛斷電話,決定向許男提告性侵及性騷擾。
橋頭地院審理時,許男否認犯行,辯稱開車送她回家時,途中在車上有應小佩的要求幫她按摩,且小佩也有送他一個吊飾及對鍊,他們彼此將對鍊戴上,也有相互擁抱及親吻等。
許男還拿出兩人MSN的對話紀錄,顯示小佩曾說「以後可不可以直接載我回家,不要都載我到沒人的地方,對我毛手毛腳的,這樣我會不舒服,畢竟這是我的初戀」等話;但小佩開庭時否認寫過這些話,直指是閨蜜幫她代筆,法官再傳喚閨蜜作證時,小佩的閨蜜坦承這些話是她寫的,但寫完之後有拿給小佩看才傳給許男。
合議庭認為,小佩在社工和警方做筆錄時說詞反覆,對於許男有沒有插入下體的事交代不清,且案發後,小佩雖然說自己聽到許男打來的電話就立刻把電話掛斷,但隔不到半小時,小佩也立即回電給許男,甚至在短短24小時內,兩人就密集通了9通電話,顯見兩人關係非常,因此判許男無罪,可上訴。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