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少年警察隊查獲經紀公司涉嫌媒介少女坐檯陪酒,發覺沒營業登記的「大金娛樂經紀公司」自2年前,由經紀人在臉書招攬女子成為旗下小姐,由馬伕載往酒店或KTV店陪酒,尋獲2名少女也成為旗下陪酒女郎,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調查,大金娛樂經紀公司郭姓負責人(35歲)找鄭姓男子(22歲)等人當經紀人,由綽號「小周」的男子在臉書貼上收入高等聘雇小姐的訊息,廣徵女子成為旗下女郎,17歲的「小雅」和「萱萱」便依小周所留的訊息,受雇陪酒。
高雄市少年警察隊等單位找到「小雅」,發現小雅未滿18歲便受雇陪酒,擴大查出大金經紀公司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地區,以洋酒商行當門面,並在高雄市前金區租屋當旗下女郎的宿舍,8月才在宿舍找到也未滿18歲的「萱萱」。
警方查捕郭姓負責人、鄭姓經紀人與梁姓女會計,以及5名負責載送女郎赴坐檯陪酒的馬伕,查扣女郎名冊及經紀公司53萬餘元收入,發覺小雅、萱萱2少女1周只休1天假,收入由經紀公司抽10%。郭姓負責人稱,由小周聘雇女子當旗下小姐,他並不知道小雅、萱萱未成年。全案依違反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人口販運法等罪嫌移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