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高雄市立空中大學科技管理系前助理教授兼系主任吳銘圳,2011年間擔任高雄市環保局辦理仁大、林園區「特殊敏感區監測業務計劃」勞務採購標案評選委員,向熟識的業者洩漏標案內容,助其得標,被控洩密;吳銘圳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3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吳上訴,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定讞。
判決指出,吳銘圳因時常擔任政府採購案評委,而與環佑公司負責人陳美霞熟識,他在擔任高市環保局的敏感區監控標案時,向陳美霞洩漏標案內容,使環佑公司取得第一優先議價權,議價後以1756萬餘元得標。
最高法院認定,原判決已詳述證據與判決理由,未違反證據法則,量刑也適當,未逾越法定刑度和比例、公平原則,罪、刑相當,駁回吳的上訴,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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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立空中大學科技管理系前助理教授兼系主任吳銘圳,2011年獲聘擔任台南市政府兩項標案的評審委員,卻自曝身分洩密給廠商,吳銘圳一審獲判無罪,二審改判3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今駁回吳上訴,判刑3月可易科罰金定讞。圖為高雄空大外觀。(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