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陳姓女子飼養2頭法國鬥牛犬,帶到苓雅區狗狗公園遛狗,卻未繫上牽繩,造成2頭鬥牛犬先後咬傷在公園遛狗的黃姓、陳姓女子,陳姓女飼主雖辯稱所飼養的狗狗不是蓄意咬傷人,高雄地檢署仍將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59歲的陳姓女子,飼養2頭法國鬥牛犬,本應注意犬隻出入公共場所可能無故侵害他人生命、財產安全,應採取戴口罩或繫繩等防範措施,但今年1月29日11點與4月11日下午4點,陳女帶2頭鬥牛犬前往苓雅區中正路的狗狗公園遛狗,卻未將狗狗繫繩,造成黃姓女子被咬傷右手中指,另一陳姓女子被咬傷右下肢撕裂傷。
案經黃女、陳女提告,陳姓女飼主在檢方調查時還辯稱「狗狗公園沒有繫繩必要」,還說她的狗不是蓄意傷人。檢方因此將陳女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
-
陳姓女子飼養2頭法國鬥牛犬,先後咬傷黃姓、陳姓女子,高雄地檢署(如圖)將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