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胡姓貨櫃車司機酒駕肇事,郭姓雇主卻挺身頂替,難得有老闆如此「佛心」,可惜用錯地方,東窗事發後,不僅胡男酒駕刑責跑不掉,郭姓老闆自也吃上頂替罪被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40歲的胡姓貨櫃曳引車司機,是46歲郭姓男子所雇用的員工,今年8月25日10點左右,胡姓司機在岡山喝啤酒後,酒駕開貨櫃車上路,未料,當天中午於高雄市大寮區內坑路不勝酒力,不慎與張姓騎士的電動車發生車禍,造成張某左脛骨開放性骨折,胡肇事後卻打電話通知老闆郭男,希望郭幫他頂替。
郭老闆為協助胡姓貨櫃車司機規避酒駕刑責,趕到場向處理車禍員警謊稱是他駕車肇事,妨害國家犯罪偵查機關偵查權的行使;胡男則於同日下午接受酒測,酒測值0.32,案經警方追查及調閱監視器影像才查知上情。
胡姓貨櫃車司機及老闆郭男在檢方偵查時坦承犯行,檢方因此將郭男依公共危險罪嫌起訴,老闆郭男則依頂替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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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姓貨櫃車司機酒駕肇事,找來佛心的郭姓老闆頂替,東窗事發,2人都遭高雄地檢署(如圖)起訴。(資料照,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