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曾因毒品案入獄的蔡姓男子,出獄後謀職不順,去年4月間叫胞弟騎車載他去勞工局找工作,返家途中竟要胞弟停車,聲稱要進去路旁一家「遠傳電信」門市找店長,沒想到,蔡男一進店內竟持水果刀行搶抽屜內2千多元,李姓女店員奮勇阻攔,遭蔡男揮舞刀子才退開,高雄地院審理時,蔡男雖辯稱與店長有金錢糾紛才強取抽屜的錢,但遭陳姓店長否認,合議庭依攜械強盜罪將蔡男判刑7年6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46歲的蔡姓男子,曾因毒品案遭判刑14年,出獄後謀職不順,去年4月28日下午拜託胞弟騎機車載他去勞工局找工作。
返家途中經過鳳山區一家遠傳電信門市,蔡男突然叫胞弟停車,說他要去找一下店長,獨自進入遠傳門市店內,先訊問李姓店員「店長在嗎?」李表示不在,蔡男竟反手持一把水果刀進入櫃台搜刮抽屜內的現金2410元,遭2名李姓女店員先後制止無效,蔡男並揮舞水果刀作勢攻擊,嚇阻抓住他衣服的李姓女店員被迫退開,蔡男得手後乘坐胞弟機車逃離。
案經被害店家報警,警方循線逮捕蔡男兄弟,一併依強盜罪送辦。但檢方偵查時,認定蔡弟不知情,將他不起訴。至於持刀劫財的蔡男則依強盜罪嫌起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蔡男雖坦承攜帶水果刀前往遠傳電信強取款項,但辯稱他跟遠傳電信的店長間有債務糾紛,當天去是想要找店長理論,一時失控才犯案。但陳姓店長則表示,雖曾幫蔡男辦過手機門號,但否認雙方有任何債務糾紛。
蔡男犯罪所得雖然僅2410元,但合議庭仍將他依強盜罪判刑7年6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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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姓男子持刀行搶遠傳電信門市,雖只得手2410元,高雄地院一審仍依強盜罪重判他7年半。(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