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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7 15:51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一名何姓男子5年前謊稱是知名半導體上市公司部處長,藉口另從事晶片生意,需資金周轉,待海外獲款8萬美金入帳就可還款,向經營化學公司的石姓商人調借160萬元,但何男卻一直沒還錢,石男事後查證,發現何男根本不是上市公司部長,怒告詐欺,高雄地院一審將何男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可上訴。
判決指出,何姓男子2014年2月間,經友人介紹前往石姓商人所經營之化學公司時,基於詐欺犯意,佯稱他在某半導體上市公司擔任部處長,誤導石男對其財務及經濟 能力之認知,再以其另外從事晶片買賣,當前有債務須資金周轉,且在中國有1筆美金8萬元之貨款可收取,待收取後即可還款為由,向石姓商人借貸新臺幣150萬元。
石男誤信其身分職位及清償能力,同意借款,匯款150萬元至何男所指定之帳戶內。同年5月間某日,何男又前往石姓商人鳳山區住處,佯稱他將前往中國收取貨款,需借貸10萬元作為旅費,石男陷於錯誤而同意借款交付現金10萬元。
未料,何男始終未返還上開160萬元借款,經石男查證後發現何男根本不是該半導體公司員工,且早已知悉該美金8萬元之貨款經中國地區公司拒絕支付,石男發現受騙,怒告何男涉嫌詐欺取財。
高雄地院一審將何男依詐欺取財罪判刑1年。可上訴。
<p>何姓男子謊稱是某上市半導體公司部處長,向石姓商人借款160萬元後遲未還錢,挨告詐欺,被高雄地院判刑1年。(記者黃建華攝)</p>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