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腐蝕性 至少裁罰百萬
〔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環保局八日傍晚再查獲鳳山溪上游耕譽酸洗廠,排放pH值達○.九九未經處理的腐蝕性酸洗廢水,分別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及廢棄物清理法舉發,至少裁罰百萬勒令停工,另將追究所涉刑責。
耕譽酸洗廠於高雄市鳥松區神農路,從事網版印刷作業,屬水污染防治法之金屬表面處理業,其使用強酸清洗網版去除網版上油脂以利後續印刷作業,所產生的廢酸未經任何處理即排入鳳山溪上游坔埔排水,造成河川變色(灰黑),先前環保局曾接獲投訴,指鳳山溪中游溪段偶有死魚,變黑也會產生臭味,稽查人員展開查緝。
酸洗廠從事網版印刷作業
經鎖定位於鳳山溪上游的耕譽公司,佈設水質連續自動監測設施,掌握其排放時間,並進行廢水重金屬成分之分析,八日進行收網,當場採集廢水水樣,並要求公司立即停止排放,水樣將送實驗室進行重金屬分析。
環保局表示,pH值○.九九強酸液具腐蝕性之有害事業廢棄物,且含有有害健康物質,將嚴重危害河川生態,鳳山溪上游又有灌溉渠道,容易造成農地重金屬污染,污染危害情節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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稽查人員現場採樣檢測。(記者蔡清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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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洗廠強酸廢水排入鳳山溪。(記者蔡清華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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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事網版印刷作業的酸洗廠被環保局勒令停工。(記者蔡清華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