業者送辦 最重可判5年
〔記者陳文嬋/高雄報導〕高市華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將未經處理的蝕刻廢水先以塑膠桶儲存,下班再以軟管繞流排放,躲避查緝、污染鳳山溪,卻沒料到環保局稽查不休息當場查獲,勒令業者蝕刻製程停工,並將業者移送法辦,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
環保局日前接獲民眾檢舉,指稱鳳山區華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後方有大量工業廢水排放,派員稽查發現業者領有環保局核發的廢(污)水排放許可證,廢水應經過廢水處理設備處理後,由核准設置的放流口排放。
環保局表示,華懿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許可卻擅自新增製程,又未向市府辦理許可變更,竟涉嫌將部分蝕刻廢水利用四噸半塑膠桶儲存,在於下班前利用軟管將未經處理的蝕刻廢水,繞流排放於廠區旁水溝,躲避查緝。
稽查人員前天下午前往埋伏,查獲業者以軟管將儲存於塑膠桶內未經處理的蝕刻廢水,利用重力流方式排放至廠後排水溝,由於工廠位於鳳山溪上游,廢水經由水溝,流入鳳山溪污染水質。
估計將重罰百萬元
稽查人員當場採集水樣並入廠稽查,認定違反水污法規定,對業者開單告發,將以水質超過放流水標準倍數核計裁罰六萬至二千萬元,估計將重罰百萬元,並勒令蝕刻製程停工,要求業者限期改善。
環保局表示,蝕刻廢水含有重金屬,會增加水中底泥的重金屬濃度,例如銅過量會傷肝、腎,一旦水質檢測結果出爐,確認有害健康物質超過放流水標準,會依水污法將業者移送法辦,最重可處五年有期徒刑,呼籲業者勿心存僥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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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懿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違法儲存廢液的桶槽。(記者陳文嬋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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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局接獲民眾檢舉有大量工業廢水排放,稽查人員採樣,認定違反水污法。(記者陳文嬋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