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市大寮區一名42歲的李姓男子,今年7月23日僅因與父母吵架,竟跑去加油站買汽油,縱火燒父母的住處,幸虧李父以棉被將火勢撲滅才未釀成重大災害,警方獲報當場逮捕李男並查扣縱火的汽油桶,高雄地檢署今偵結,將李男依縱火燒毀建物未遂罪嫌起訴。
檢方起訴指出,有公共危險前科的李姓男子不知悔改,今年7月23日清晨6點在大寮區住處與父母吵架,竟前往附近加油站購買一桶汽油,潑灑在二樓地板與及木質牆壁上點燃縱火,企圖燒毀李嫌父母所住的房子,幸虧李父見狀,及時以棉被撲滅火勢,未造成建築物主體結構毀損,李父並報警,林園警分局員警趕抵逮捕李男並查扣縱火的汽油桶,將他移送高雄地檢署。
李男遭檢方聲押獲准,檢方今偵結將李男依縱火燒建築物未遂罪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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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姓男子與父母吵架,竟買汽油縱火燒屋,遭高雄地檢署起訴。圖為高雄地檢署。(記者黃建華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