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清華/高雄報導〕高雄市陳姓毒犯去年5月開車滑手機被阿蓮分駐所之員警攔獲,意外查獲車上有10包近300克海洛英,陳男當場開價10萬元,請求員警放他一馬,員警不但不為所動,還追加一條行賄罪將他移送,橋頭地院昨依貪污治罪條例行求賄賂罪,判他8個月徒刑。
判決指出,阿蓮分駐所之員警黃正文、巡佐高銘隆去年年5月17日晚間,在轄區執勤,攔獲陳姓男子違規使用手機,員警發現他神色慌張,進一步盤查車上物品,發現車上10包近300克海洛英。
陳見事跡敗落,當場以台語向高銘隆表示「給你們10萬元,不要找我麻煩」企圖行賄免法辦,立遭黃正文、高銘隆當場嚴詞拒絕,全案除依毒品防治法移送外,還罪加一條行賄罪。
橋頭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第十一條第四項、第一項之行求賄賂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8月,褫奪公權1年,全案仍上訴。毒品案法院另案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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橋頭地院(資料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