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捐嘉義故居,今天專程回到雲林故事館取經。(記者廖淑玲攝)
〔記者廖淑玲/雲林報導〕「回到這裡,讓我更想我的爸爸媽媽…」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捐出嘉義新港故居,並經嘉義縣政府列為縣定古蹟,為了讓老屋重生活化,今天專程拜訪3、4歲時曾經住過的雲林故事館,聽取經營團隊簡報及意見交流。
雲林故事館原是日治時期台南州虎尾郡郡守官邸,經由雲林縣政府整修活化後,賦予老建物重獲新生,讓縣民引以為傲,更是雲林縣內第一座歷史建築再利用典範。
林懷民今天偕同嘉義縣文化觀光局長許有仁等人到來,雲林縣長李進勇親自導覽解說,雲林故事人協會理事長唐麗芳簡報故事館經營理念,強調該館是「故事ㄟ厝」,集合在地生活、藝術、教育、文化,也是與社區對話的一個窗口。
雲林縣政府文化處長林孟儀指出,雲林故事館位在虎尾鎮林森路1段與公安路口,日治時期是虎尾郡役所的郡守官邸,共有7任郡守在此居住過,光復後改制為虎尾區長官邸,1956年該處撥借為嘉義法院雲林庭庭長宿舍,隨後又作為雲林地方法院院長宿舍。
林懷民的到來才讓大家知道他小時候曾在故事館住過,原來林懷民的父親當過區長,因此曾居住在此;他還勾勒出當時故事館的後方有小池塘、上頭有一座小橋,彷彿帶大家走過一段時光隧道,可惜的是沒有留下舊照片。
林懷民說,他從民國40年離開此處,今天第一次回來,走踏睽違一甲子多的兒時記憶,讓他感觸良多,尤其讓他想念起爸爸媽媽;許有仁強調,嘉義縣府正積極規劃林懷民故居,今天專程前來取經及意見交流,相信也能打造成為嘉義文化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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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長李進勇接待雲門舞集創辦人林懷民一行人。(記者廖淑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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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故事館成功活化,是縣內第一座歷史建築再利用典範。(記者廖淑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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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舞集創辦人林懷民回到3、4歲時曾經住過的雲林故事館。(記者廖淑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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睽違一甲子多,林懷民再一次走踏兒時記憶。(記者廖淑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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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懷民偕同嘉義縣文化觀光局長許有仁等人聽取雲林故事人協會理事長唐麗芳簡報。(記者廖淑玲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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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故事館保留完整的日式宿舍建築風情。(記者廖淑玲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