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宗勳/嘉義報導〕嘉義縣民雄鄉王姓6旬婦人因為毒鼠致多隻流浪狗遭池魚之殃,法官判處王婦有期徒刑4個月、併科罰金10萬元,緩刑2年,王婦得知罰金高達10萬元,表示無力負擔,希望法官准其分期繳納,而對於誤毒殺流浪狗一事,王婦哽咽說「對不起」。
王婦指出,目前所居住的鐵皮屋是向五穀王廟租地搭建,連門牌都沒有,由於經濟困窘,在住處旁搭簡陋雞舍,但一再遭流浪狗襲殺,有一次還咬傷她的左上臂,不過她並未因而懷恨,只做防護性驅趕,從來沒有毒殺野狗的念頭。
王婦表示,因為收集食餘餵食雞隻,引來成群老鼠,還跑進屋內肆虐,才會用農藥來毒殺老鼠,沒想到流浪狗會誤食,得知毒死野狗後,她也很傷心難過,一度想要喝農樂自殺謝罪,最後被丈夫搶下,才沒有一命賠狗命。
對於判決結果,王婦雖感無奈,但也只能黯然接受,其中併科罰金10萬元部分,因手頭拮据,實在無法一次付清,希望法官能允准分期繳付。
-
王姓婦人多年前被狗咬,左上臂所留下的疤痕。(記者蔡宗勳攝)
-
王姓婦人多年前被狗咬,左上臂所留下的疤痕。(記者蔡宗勳攝)
-
王姓婦人簡陋的雞舍,多次遭野狗入侵襲殺雞隻。(記者蔡宗勳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