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中埔警分局4月在台3線對一輛行進時轉彎跨越雙黃線的遊覽車駕駛開單告發,網友將警方拍照舉發的照片發布到臉書,貼文引發網友正反兩派討論。(翻攝自臉書「朴子民意觀察站」)
〔記者曾迺強/嘉義報導〕嘉義縣中埔警分局員警在台3線對一輛行進中轉彎跨越雙黃線的遊覽車拍照開單告發,網友將收到的罰單發布到臉書「朴子民意觀察站」取暖,引發網友正反兩派討論,有人反諷「路開大一點就不會壓線」,網友「侯玨」則認為「速度慢就不用吃線(意指跨越雙黃線)」,支持警方;警方表示,該車違規事實明確,可依道路交通管理條例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
網友「劉志正」在臉書發布一張翻攝警方舉發的照片,圖片內容為一輛遊覽車4月14日沿台3線往南行駛,下午2點33分經大埔鄉石峽內段一個連續彎道時,入右彎前車身跨越雙黃線,被大埔分駐所員警拍照舉發,附帶留言「如果醬子都要被開罰?相信應該很少人能夠倖免…..」。
網友「蔡金展」說,「會開這種單一定是沒開過大客車」,有網友按讚表示認同,還有人建議車主,車輛正在轉彎,而非超車,應該可以去申訴。
中埔警分局第四組組長蔡政亨說,該車跨越雙黃線,違規事實明確,將開罰;他強調,跨越雙黃線相當危險是許多車禍主因,今年加強取締轄內台3線、台18線(阿里山公路)違規情況,共開出557件罰單。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