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俊忠/台南報導〕陳姓男子利用許姓女子臉書帳號、冒充是位女算命師,先後在嘉義、雲林等地與4位年輕女子接觸時,向對方佯稱「有鬼魂纏身,需與他性交補充陽氣驅鬼避災禍」,4名女性雖不願與陳男發生性關係,但無奈受迫與陳性交共73次、其中2女還遭詐取30多萬元。台南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等罪合併判陳男12年徒刑。
判決指出,99年8月某日,陳男向在嘉義市某郵局發問卷的甲女搭訕聊天,知悉甲女相信並懼怕鬼神之事,告知女方可與其性交補充陽氣、避免災禍。陳還用臉書帳號「許女」算命師身分向甲女確認真有此事,受此話術影響,甲女雖不願與陳男性交,但為免於遭受厄運心態下,仍聽從陳男的話、共與陳發生38次性關係。
101年9月某日,陳男在雲林縣經營的早午餐店與乙女聊天、告知乙女「有鬼魂纏繞,需與他性交才能驅鬼」,陳請甲女告知乙女確有此事;並用許女臉書身分告訴乙女「其男友恐有厄運,要找陳男改運」,乙女也受此影響被迫與陳男前後發生29次性關係。
101年底到102年6月,陳男再以臉書許女身分與丙女連絡、告知「其陽氣不足,有鬼魂纏身」,丙女為此心神不寧;陳男再向丙女表示「可與他性交補足陽氣」,丙女同樣被陳男上了2次。103年8月,陳男再以類似手法對丁女性侵4次。
陳男還利用甲女害怕鬼魂、指出可付錢改運,甲女在4、5年期間相繼交付多次1千元到2萬元不等金額,陳男共對甲女詐得31萬5千元不法利益;另乙女也被陳男騙走4萬2千元改運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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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男子利用許姓女子臉書帳號、冒充是位女算命師,先後在嘉義、雲林等地與4位年輕女子接觸時,向對方佯稱「有鬼魂纏身,需與他性交補充陽氣驅鬼避災禍」。(情境照)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