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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7-03
〔記者林宜樟、王善嬿/嘉義報導〕嘉義縣代理教師薪資因聘用方案差異、是否兼行政職,而有領薪十個半月、十一個月及接近十二個月,可謂同工不同酬,縣府決將未兼行政職代理教師聘期均調整為十一個月;至於兼行政職代理教師每年僅差五天就可滿一年,縣議員林緗亭建議滿聘一年,避免他們休假年資受影響,對此,縣府財政稅務局稱將視財政狀況審慎評估,縣府教育處則允專案報請縣長核定。
教育處︰兼行政職部分專案報請縣長核定
嘉義縣長翁章梁今年二月在全縣校長會議上宣布將高中以下學校代理教師(未兼行政職)聘期均延長為十一個月,解決同工不同酬問題,並於一○八學年度(今年八月起)實施。
林緗亭說,查知全縣一○七學年度代理教師四百七十四位,領十個半月薪資的二○七人,領十一個月的一八三人,領接近十二個月的八十四人,嘉義市等縣市代理教師均滿聘一年,嘉縣雖無法做到,至少應將兼行政職的滿聘。
嘉縣府教育處副處長李美華表示,以往因財政負擔因素,代理教師未全年滿聘,以一○七學年度來說,代理教師聘期是一○七年八月一日至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有五天差額,代理教師服務年資以月計算,接近十二個月採記一年,但休假年資則無法採記一年,確實對累積休假年資有不利影響。
嘉義縣教師工會理事長王建超認為,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工作內容相同,薪資、福利就應與正式教師相同,況且代理教師常兼辦業務,或兼任繁忙的行政職,現有制度卻導致薪資條件不完整、年資無法累計,解決之道就是滿聘整年。
嘉市府教育處課程發展科長林淑華說,嘉市代理教師不分是否兼行政職都滿聘一年,今年八月開始實施,聘期到明年七月三十一日。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