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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5-07
〔記者蔡宗勳、王善嬿、陳璟民/嘉義報導〕嘉義縣政府「嘉義縣市鐵路高架化延伸計畫」,四度被交通部審查會議以顧慮效益、技術等問題退案,交通部長林佳龍昨視察嘉縣,林佳龍要求鐵道局、台鐵局協助預審,縣府月底前提送可行方案,交通部一個月內召開審查,爭取行政院年底前政策性核定,地方則希望二○二一年初實質動工。
規劃案四度被交通部審查會退回
嘉義市區鐵路高架化案已達細部設計階段,嘉縣府規劃縣境鐵路高架化民雄段八‧九二公里、水上段六‧二公里,工程總經費二百四十‧七三億元,嘉縣負擔四十三‧一一億元,遭交通部審查會以經濟效益評估不應納入土地增值效益、水上基地進出廠線相關設計待克服、宜思考鐵路立體化替代方案等理由退回。
林佳龍指示鐵道局、台鐵局協助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昨請林佳龍實勘嘉縣建設需求,由立委陳明文、嘉義縣長翁章梁、民雄鄉長何嘉恒與鐵道局、台鐵局官員陪同,在民雄鄉公所面對民意,旋即實勘;縣府簡報中,點出嘉市鐵高架案、桃市鐵路地下化案的經濟效益評估,都有納入土地增值效益;陳明文、翁章梁反映,嘉縣鄉親希望中央早日核定此案,力拚在二○二一年初實質動工。
林佳龍強調,嘉縣段鐵路應高架化的考量有三,首先放眼未來卅年的經濟效益,以投資帶動地方發展、都市縫合,二是交通安全與便利是優先且無價的,不應有城鄉差距,而且當今工程技術水準高,可以克服就去做。
另,嘉市鐵高架案臨時軌工程用地範圍包括北興街十七戶台鐵承租戶,去年由鐵道局主辦的六場公聽會,承租戶未獲通知,市議員蔡榮豐、張秀華昨在議會定期會質詢,要求市府協助承租戶爭取從優補償。
鐵道局鐵路工程處北部工程處第四工務段長廖定坤回應,去年公聽會時台鐵局未通知承租戶,鐵道局四月底說明會時跟承租戶道歉,而新車站站區已完成規劃,將依「嘉義市興辦公共工程建築改良物拆遷補償救濟自治條例」查估補償承租戶。
嘉義鐵路高架化延伸民雄段,四度被交通部退案,交通部長林佳龍(面向鏡頭左四)指示鐵道局、台鐵局協助預審。(記者蔡宗勳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