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10 11:24
〔記者周敏鴻/桃園報導〕桃園市何姓男子去年10月28日戴著安全帽前往中壢區一處夾娃娃店,花30元帶走3個商品價值約1200元,業者葉姓男子指控,何男將「保證取物價格」異動為10元,才會花30元就得手3件商品,涉嫌詐欺。桃園地檢署調查後,因難以證明何男用何種方法變更保證取物價格,已予他不起訴處分。
葉男說,夾娃娃機台原來設定的保證取物價格為790元,若要調整價格,必須解鎖打開機台,從內部面板進行設定變更。但被何男用不明手法,將保證取物價格調整為10元,才能輕鬆花30元,就讓夾娃娃機台掉下2個動漫公仔、1個保冷杯。
葉男還抱怨,何男得手後,保證取物價格沒變更設定,就停留在10元,讓後續每個客人都只花10元,就能帶走1個商品,讓他蒙受嚴重損失。
何男坦承,剛開始玩時因機台吃錢,他才用力拍打,沒想到機台的保證取物價格就變為10元,讓原來已經離開的他,又動念跟女友借安全帽返回夾娃娃店內,花30元帶走3件商品。
檢方認為,何男拍打夾娃娃機台,固然可議,但他並未開鎖透過侵入面板來變更保證取物價格,難以證明他用何種方法變更保證取物價格、難以認定他有詐欺犯意,加上沒有積極證據,已因罪嫌不足予他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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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地檢署已予何姓男子不起訴處分。(記者周敏鴻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