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許倬勛/桃園報導〕桃園市中壢區64歲李姓土木營造負責人,前年11月承攬中壢吉林二路改善工程,但當天吊車送修,他竟指示黃姓工人操作挖土機,違規吊上鋼筋水泥管,但黃男是第一次開挖土機,水泥管劇烈晃動,落下砸中挖土機正下方的沈姓工人,沈男多處骨折、腹腔大量出血,臟器裸露,送醫後仍宣告不治,檢方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將李、黃2人起訴。
檢方指出,李男負責現場指揮監督,當天吊車故障送修,他就指派黃男開挖土機,吊鉤索置於掛耳上,並要求沈男在下方協助指引。
檢方偵訊時,李男坦承因吊車故障,才指派黃男駕駛挖土機代替;黃男也供稱,他是初次操作挖土機、不熟駕駛方式,作業時水泥管突然劇烈晃動,站在車上的沈男跌落地上,結果水泥管掉下,直接砸中沈男。
檢方根據現場監視畫面、雙方證詞及驗屍報告等,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嫌將李、黃2人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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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車送修,土木營造負責人竟指揮工人違規用挖土機吊鋼筋水泥管,出意外砸死另名工人,桃園地檢署檢方今起將負責人及操作挖土機的工人起訴。(記者許倬勛攝)
報導來源:自由時報【原文網址】